Skip to main content
【帕薩迪納】在美國,偽造商業記錄屬於重罪,可受到嚴厲的懲罰。無論當事人是提交虛假的醫療報銷申請,還是在調查時提交被修改過的記錄,或是在納稅申報中修改數額,或偽造簽名,您的行為都將可能面臨聯邦及州法律的懲罰。那麼在美國蓄意偽造商業記錄會受到哪些聯邦指控及處罰? 前檢察官、現任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亞凱迪亞市市長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在近期採訪中,就專門針對偽造商業紀錄罪可能面臨的指控類型及可能遭受的懲罰,為民眾做出下述專業法律講解。


一.聯邦法律中關於偽造商業記錄的規定


盡管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偽造商業記錄本身並不是犯罪,但根據許多聯邦法規(Federal Regulations),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即使當事人的行為不屬於此處提及的聯邦法律所涵蓋的范圍,偽造商業記錄始終是犯罪行為。如果當事人的行為被發現並且定罪,幾乎可以肯定將遭受罰款及監禁。處罰取決於虛假記錄提交的地點,換句話說,您對政府行動的阻礙的大小,將決定您受到的懲罰的嚴厲程度。以下是政府如何將偽造商業記錄定罪和處罰的一些相關舉例。

1. 稅務欺詐

納稅人經常被誘惑夸大他們的業務費用或少報其收入,以避免更高的所得稅; 然而,根據聯邦法律,向國稅局提交偽造的商業記錄是一種稅務欺詐。作為重罪,被定罪者可能面臨長達3年的監禁,並導致個人最高25萬美元或公司最高50萬美元的罰款。根據具體情況,可能會判處罰金和承擔起訴費用。如果您受到國稅局的調查,不要猶豫盡快聘請辯護律師,但您需要確保您的律師能夠了解您作為納稅人的權利和責任。

2. 醫療保健欺詐

醫療保健欺詐是一個涵蓋多種行為的廣義術語。根據《虛假申報法》、《虛假陳述法》、《聯邦郵件和電匯欺詐法》和《社會保障法》,偽造醫療保健方面的商業記錄可能會受到指控。任何違反上述法規的行為通常可處以最高五年的監禁,並處以相當於政府實際損失三倍的罰款。此外,如果偽造商業記錄以反映虛假的醫療報銷索賠,則每項虛假索賠都可能構成其單獨的罰款。

鄭博仁律師(Paul P. Cheng, Esq.)表示,法院在確定監禁期限方面擁有自由裁量權。法院雖然不太可能在多次虛假索賠的情況下疊加監禁期限,但是您提交的虛假索賠越多,您面臨累計監禁的可能性就越大,就越有可能超過單次虛假索賠的五年最高刑期。除了監禁之外,每項虛假索賠通常都會被處以罰款。因此,涉及虛假索賠的定罪可能在經濟上是毀滅性的。另外,如果偽造商業記錄,並且故意從醫療保健計劃中欺詐性地獲取資金,處罰可達最高10年監禁。任何醫療保健欺詐的行為都可能伴隨著吊銷行醫執照和永久性名譽損害的風險。 因此,如果您面臨指控或擔心您以前的行為,請務必立即咨詢專業律師。

3. 妨礙司法公正

在涉及偽造商業記錄的罪行中,最嚴厲的懲罰之一是妨礙司法公正。許多人在被聯邦機構調查時,或在民事案件中被起訴時,亦或被指控犯罪時,試圖改變他們的商業記錄,以隱藏有罪的証據。不幸的是,他們並不知道,隱藏証據的行為不僅會減少証明他們清白或獲得減刑的機會,而且本身就構成了一種單獨的犯罪,其懲罰遠比他們試圖隱藏的行為本身所產生的懲罰還要嚴重得多。

由於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經常出現,並且會給當事人帶來毀滅性的懲罰,因此以下將具體來揭示此舉的運作方式。首先,雖然妨礙司法公正長期以來一直被定為犯罪,但國會在2002年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拓寬了界定這一罪行的范圍,讓更多的行為納入其中,使之定罪。這意味著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容易被判妨礙司法公正罪。請參閱18 U.S. Code § 1519的相關法律內容部分(參考譯文如下):

• “任何人故意……偽造或在任何文件或有形物體中虛假記錄
• 意圖阻礙、阻撓或影響
• 美國政府部門或機構管轄對其范圍內的案件以及與此相關的案件進行的調查或適當管理
• 應處以罰款,最高20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從以上法律條文可以看出,如果您意圖影響聯邦調查程序而提交虛假記錄,處罰可能包括罰款和最高20年監禁。請注意,“意圖”這個構成要件,必須要滿足兩個要素:偽造本身的故意,以及企圖干涉聯邦調查程序的故意。該法規對其他構成要件的規定相對寬泛,虛假記錄可能是對“文件或其他有形物體”的記錄,而且受到阻礙的調查不一定是主動的,可能是任何與此類事項或案件有關的考慮。

最高法院不傾向寬泛解釋該法規,在耶茨訴美國案(Yates v. United States) 中認為,防止“公司銷毀文件以掩蓋金融不當行為”的法定意圖應適用於該法規,但其他法院傾向寬泛解釋這些條款。關鍵在於証明在這種類型的犯罪中存在高度的模糊性。律師的戰略是成功應對刑事指控的關鍵,尤其是妨礙司法類案件。關於妨礙司法公正,至關重要的一點是,即使商業記錄不是您親自偽造的,您仍然可能面臨刑事指控。事實上,18 U.S.C. §1512規定(參考譯文如下):
 
“任何人故意使用恐嚇、威脅或利誘去說服他人,或試圖這樣做,或對他人進行誤導行為,意圖……導致或誘使任何人……改變、破壞、毀壞或隱藏文件或其他有形物品,意圖損害該物體的完整性或在官方程序中使用……或在官方程序中出示文件或其他有形物品……根據本發條,應處以罰款或最高20年的監禁。或者兩者並罰。”

該條款規定,脅迫或試圖脅迫他人偽造商業記錄的刑期與自己偽造商業記錄的刑期相同。如果您是偽造商業記錄的共犯,定罪的后果可能遠遠超出罰款和監禁,比如您可能面臨失業,信用評分降低,失去銀行貸款資格,更頻繁的國稅局審計請求,民事訴訟,護照風險,驅逐出境,以及對個人和職業聲譽的永久損害。聘請經驗豐富的辯護律師將會幫助您最大限度地避免這些后果。

二.誰會被追究責任?


現在您應該明白,故意偽造商業記錄,或脅迫他人這樣做,會導致嚴重的刑罰。但是,如果您的公司有人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篡改記錄呢? 事實上,一個公司可以為其成員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雖然這並不意味著如果一個雇員被判處十年監禁,他就會把整個公司帶入監獄,但這確實意味著對一個成員的刑事制裁會對整個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如下所述,有兩種理論可以追究公司的刑事責任:

1. 上級責任原則

上級責任原則規定,隻要雇員在其工作范圍內的行為是為了公司的利益,就可以要求公司對其行為負責。 雖然很多人都知道這一原則適用於與經濟或身體傷害有關的民事案件,但最高法院認為,公司也可以為其雇員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法院認為,適用的標准並不取決於代理人的責任或權力,而是取決於雇員在公司的地位。這意味若該雇員置於一個可以代表該公司進行犯罪活動的位置,則該雇員的行為被認為是由公司 “授權 “的。

法院在很多以往案件中都支持這一原則。例如,在The People v. Lessoff & Berge案中,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實施了欺詐行為,但所有合伙人都被認定負有責任,因為他們都從中收有好處,並且能夠採取更好的預防措施。同樣,在United States v. Hilton Hotels Corp.一案中,一名雇員在參與非法抵制活動時違反了公司政策;然而,公司仍被認定負有責任,法院的依據是公司授權了該雇員實施非法行為,並且公司作為一個整體從雇員的非法活動中獲益。

雖然這些原則看起來不公正,但它們仍然存在,因為如果一個公司可以從雇員的非法活動中獲益,然后通過聲稱他們不知情來逃避罪責,那麼就不會有動力去建立和執行有效的合規政策。 此外,許多公司領導可能會受到誘惑,把有風險的人放在有權力的職位上,因為他們知道公司可以從雇員的非法行為中獲益,而自己卻躲在技術上不參與。

2. 公司政策

公司的利益是“上級負責”原則的一個關鍵因素,但是即使雇員的行為沒有為公司提供利益,如果非法行為反映了公司政策, 公司仍然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例如,公司秘書得知美國証券交易委員會將會調查公司,該秘書獨立決定粉碎公司的所有財務報表。也許公司是無辜的,但秘書的行為破壞了政府的唯一的証據。如果秘書的行為符合公司政策,公司仍然可以被追究責任。因此不僅您要避免偽造文件,而且要確保您公司的成員也不會偽造文件。為了保護您的公司免受未來的責任,聘請辯護律師可以幫助您的公司制定一個合規的公司政策。

三.偵查


無論在什麼情況下提交偽造的記錄,聯邦政府都有許多潛在的偵察途徑。 一般來說,記錄被篡改的常見線索包括文件副本不匹配,或一年中的每一天都由同一個人填寫記錄(暗示該人從未休假或休息過)。 如果記錄是手寫完成的,用於完成每份記錄的相同筆跡可以表明,該長期保存的記錄有批量存檔的可能性。 更復雜的偽造商業記錄的方法一般是通過技術如數據挖掘和數據分析來偵察。人工智能技術能夠識別模式和匹配算法,將提交的數據與行業規范進行比較。 需要了解的是,一旦聯邦政府懷疑您偽造了您的商業記錄,所應用的偽造程度隻會延遲他們的發現,但並不會使您逃避責任。換句話說,沒有萬無一失的方法來逃避責任。

鄭博仁律師(Paul P. Cheng, Esq.)就特別指出,許多聯邦法規將偽造記錄定為犯罪,包括上述的《虛假索賠法》和《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都包含對提供欺詐証據的舉報人的保護。 例如,《虛假索賠法》通過經濟補償激勵人們去舉報欺詐行為。此外,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任何針對舉報人的報復行為都可能使被告人的刑期增加十年。執法部門對偽造商業記錄的偵察手段絕不止於此,您應該能夠感受到,為識別潛在犯罪,政府部門會採用及其廣泛的偵察手段。

四.刑事訴訟


如果您被指控與任何涉及偽造商業記錄的罪行有關,您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獲得一位經驗豐富的辯護律師。雖然法律顧問在每個案件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但由於相關法規對意圖這個主觀要素的嚴格要求,証明您偽造商業記錄對檢察官來說可能特別具有挑戰性。換句話說,您的律師可以利用很多模棱兩可的地方來論証您不能被認定為合理懷疑。

如果您的案件進入審判階段,您的辯護律師的策略很可能涉及向陪審團說明控方沒有排除合理懷疑,確立有關法規的每一個要素。 這一策略可能涉及提出矛盾的証據,也許是以証人的形式代表您作証。它還可能涉及對控方証據的可信度提出質疑,例如,通過盤問來提出對其可信度的懷疑。您的律師可能會試圖完全避免昂貴和耗時的現實審判,通過早期建立的努力,使您的案件被駁回,或至少談判一個有利的認罪協議,供您考慮作為審判的替代。無論對您的情況採取什麼適當的策略,保留經驗豐富的律師是您可以做出的最好決定,幫助減輕您面臨的與偽造記錄有關的犯罪后果。

五.新聞中的偽造商業記錄


我們經常會看見偽造商業記錄的新聞報道。 例如,前聯邦雇員尤金尼奧-佩德拉薩(Eugenio Pedraza)在2018年被認定犯有偽造聯邦記錄罪,當時他在國土安全部擔任主管,並在接受內部調查。據報道,當佩德拉薩得知自己正在接受調查時,他命令幾名特工修改報告,以造成某些工作已經完成的假象。又例如,在2018年有一個懸而未決的例子,一個聯邦大陪審團以妨礙司法的理由起訴勞埃德-羅布爾,因為他被指控設計了一個騙取其石棉消除業務客戶的計劃。羅布爾向他的客戶提供了偽造的保險文件和石棉消減許可証,后來在聯邦大陪審團的調查中隱瞞了該商業記錄。這些例子表明,偽造商業記錄可能導致聯邦指控的各種情況。

六.如何應對?


如果您被指控偽造商業記錄,需盡快聘請一位經驗豐富的出庭律師。即使您沒有面臨刑事指控,也仍然應該向律師咨詢,以防止未來的責任。一位經驗豐富的辯護律師可以幫助您詳細了解您的權利和責任,還可以幫助您在您的公司內創建合規計劃,以確保您不會因為您沒有犯下罪行而面臨責任。如果您是一家公司的一部分,請記住,刑事責任可以歸咎於您的整個公司。當務之急是保護您自己和您的同事免受這種破壞性的可能性。值得慶幸的是,大多數辯護律師提供無風險的咨詢,為了保護您自己和您的企業時,在聘請專業的出庭辯護律師上,沒有理由猶豫不決。
 
如果您有更多疑問,請致電中文團隊專線(626)570-8888或發郵件至CN@pprclaw.com中文服務團隊。鄭博仁聯合律師事務所由其首席出庭律師鄭博仁帶領,擁有多年法庭實戰經驗,在業內享有較高聲譽。鄭律師的訴訟及辯護律師團隊已經為客戶追回了上百萬美元,團隊提供免費案例評估。
 
== 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鄭博仁律師微信公眾號PaulChengLawGroup,或《律師怎麼說》YouTube頻道 ==

Public Relations Team | Pasadena Office

Law Offices of
Paul P. Cheng & Associates

Professional Law Corporation – Built on Integrity & Dignity

W: http://PPRCLaw.com
A: 790 E. Colorado Blvd., Suite 260, Pasadena, CA 91101
EN: (888) 356-4937
CN: (626) 570-8888
F: (888) 213-8196

Facebook | Twitter | LinkedIn Youtube | Weibo | WeChat

本網站內容嚴禁未經授權轉載、複製。本網站僅為一般訊息平台,所發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不構成任何投資、購買、要約等建議,不對資料之完整性、精確性等作任何保證。

Rose Hills 玫瑰岗 福地

Leave a Reply


The reCAPTCHA verification period has expired. Please reload the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