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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訊

在 2021 年領養或開始領養流程的納稅人可能有資格獲得領養稅務優惠。此稅務優惠可應用於國際、國內私人和公共寄養領養。領養配偶子女的納稅人不能申請此項稅務優惠。

下列是一些可幫助人們瞭解此稅務優惠以及他們是否可以在報稅時進行申領的一些基本資訊:

  • 納稅人在 2021 年報稅表中可以申領的最高領養稅務優惠額為每位符合條件的孩子 14,440 美元。
  • 有可能影響稅務優惠金額的收入限制
  • 納稅人應填寫 《表格 8839 —— 符合資格的領養費用》(英文)。他們使用此表格來計算他們可以在報稅表上申領多少稅務優惠。
  • 符合條件的子女必須小於 18 歲。如果被領養人年齡較大,他們必須無法照顧自己。
  • 此稅務優惠額度不可退稅的。這代表稅務優惠金額僅限於納稅人 2021 年應繳的稅款。他們在 2021 積欠的稅款中任何剩餘的稅務優惠最多只能遞延五年。
  • 符合條件的費用包括: 
    • 合理和必要的領養費。
    • 法庭費用和法律費用。
    • 與領養相關的差旅費,如食宿。
    • 與合法領養符合條件的子女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
  • 在部分情況下,登記的同居伴侶可能會支付領養費用。如果他們居住在允許同性第二父母或共同父母領養其伴侶的子女的州,這些也可能被視為合格費用。
  • 即使納稅人在找到符合條件的子女前就支付了費用,這些費用也可能符合條件。例如,一些未來的養父母在領養流程開始時會支付家庭學習費用。這些父母可以將這些費用申領為符合資格的領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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