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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擴大「減速並變換車道」道路安全法:2026年起所有路邊停車車輛均受保護

【加州訊】為因應不斷攀升的路邊交通死亡事故,加州自2026年1月1日 起正式實施擴大的「減速並變換車道(Slow Down, Move Over)」法律,要求駕駛人在接近任何開啟危險警示燈或緊急指示燈的路邊停車車輛時,必須減速或變換車道,以加強對被困駕駛人、乘客及路邊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

這項修訂源自第390號議會法案(AB 390),由美國汽車協會(AAA)推動。新法首次將普通因車輛故障、事故或突發緊急情況而停靠路邊的車輛納入保護範圍,而不僅限於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等緊急應變車輛。

AAA交通安全基金會引用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數據指出,加州路邊死亡人數在 2014年至2023年間增加近77%。全國層面上,高速行駛、分心駕駛以及高速公路路肩空間不足,被認為是造成事故持續上升的主要原因。

相關全國性數據顯示,2024年共有46名緊急救援人員在路邊被車輛撞擊身亡,2025年又有35人死亡,其中包括警察、消防員、急救醫療人員及拖車操作員。此外,每年仍有數百名普通駕駛人在等待救援或嘗試更換輪胎等簡單操作時不幸喪生。

南加州汽車俱樂部(AAA)企業傳播經理 Doug Shupe 表示,無論是被困駕駛人還是第一個響應人員,在高速車流旁停留都已變得越來越危險,這項法律為駕駛人提供了清晰且可執法的規則,有助於防止更多不必要的死亡。

加州交通廳廳長 Dina El-Tawansy 表示,擴大的「減速並變換車道」法律將持續保護公路工人、第一響應人員及所有道路使用者,當駕駛人有意識地為他人安全作出選擇時,整個出行環境將更加安全。

加州公路巡警(CHP)局長 Sean Duryee 強調,太多加州人因過往車輛未能減速或變換車道而失去生命,新法律明確規定每一位路邊人員,無論是駕駛人還是乘客,都應享有同等的安全空間,遵守該法律不僅是禮貌,更是一項法律責任。

去年10月,57歲的拖車操作員 Carlos Trejo 在洛杉磯110號州際公路上協助一名受困駕駛時遭車輛撞擊身亡,其同事表示,這起悲劇凸顯了路邊作業人員和被困駕駛人面臨的現實風險。

AAA交通安全基金會於2025年10月發布的研究發現,36%的駕駛人在接近路邊停車車輛時既未減速也未變換車道,而對拖車操作員的保護合規率僅為58%。儘管三分之二的駕駛人自稱了解「減速並變換車道」法律,但許多人並不能準確說明具體要求。

隨著 AB 390 正式生效,加州加入已有28個州及華盛頓特區 的行列,將「減速並變換車道」保護範圍擴展至所有路邊停車車輛。違反該法律的駕駛人,最高可被處以1,000美元罰款,並可能因危險駕駛行為被記入駕駛記錄扣分。

交通安全部門提醒駕駛人,遇到路邊停車車輛時,應在安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變換車道遠離,如無法變換車道,則必須減速至安全、合理的速度。執法機構強調,簡單的減速或變換車道行為,往往就是生死之間的關鍵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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