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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2026年公共安全新法曝光:電動車、測速 開罰不手軟

加州 2026 年新法上路:涵蓋入室竊盜、電動自行車、學校限速、施工區測速與自動駕駛

【薩克拉門托訊】

加州公路巡警(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CHP)12 月 26 日發佈公告,匯總多項將在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正式生效的公共安全新法律。這些法規由州議會在本年度及 2024 年立法會議期間通過,並由州長加文·紐森(Gavin Newsom)簽署,內容涵蓋犯罪防治、電動自行車安全、行人保護、車速執法、車輛扣押及自動駕駛監管等多個領域。

CHP 表示,新法規的實施旨在提昇道路安全、減少事故風險,並幫助民眾更清楚了解自身的權利與義務。

🔴 打擊犯罪:持有「入室竊盜工具」將構成輕罪

根據 AB 486 法案,若個人持有鑰匙編程設備、鑰匙複製設備或信號延長器,並意圖用於入室盜竊,將構成輕罪,最高可判處 6 個月縣監獄刑期、1,000 美元罰款,或兩者併罰。該法案擴大了現有法律中對非法盜竊工具的定義。

🚲 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安全規定升級

AB 544 法案規定,電動自行車在任何時間騎行時,車尾都必須配備紅色反光裝置或帶有反光功能的紅色尾燈,不再僅限夜間使用。同時,CHP 提供的線上電動自行車安全課程,可用於未成年人安全帽違規後的強制培訓。

SB 586 法案首次明確「非公路電動摩托車(eMoto)」定義,並將其納入非公路機動車輛(OHV)管理範圍。駕駛人必須配戴安全頭盔,車輛須展示 DMV 發放的識別牌。

🚔 特定電動車輛可被扣押至少 48 小時

根據 AB 875 法案,若車輛少於四個輪子、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定義,且馬達可推動其在公路上超過 20 英里/小時,而駕駛人又未持有合法執照,執法人員可扣押車輛至少 48 小時。

若涉及 16 歲以下未成年人操作 3 級電動自行車,車輛放行可能需完成安全課程。

🚸 學校區域限速將統一降至 20 英里/小時

AB 382 法案允許地方政府在 2031 年前,通過條例將學校區域限速從 25 英里/小時降至 20 英里/小時。 2031 年後,只要設定相應標誌,學校區域限速將自動調整為 20 英里/小時。

🚧 施工區與道路執法較嚴格

AB 289 法案授權加州交通運輸局啟動施工區測速試點項目,利用雷達或雷射系統拍攝超速車輛車牌,並向登記車主寄送罰單。

AB 390 法案擴大「減速並變換車道讓行」法律,適用於任何開啟警示燈或設置路錐、照明彈的道路維護或停靠車輛。

AB 1014 法案允許高速公路限速下調 5 英里/小時,並規定限速調整後的前 30 天只發出警告罰單。

🔋 2026 年生效的 2024 年立法重點

SB 1271 法案:要求電動自行車、動力移動設備及鋰電池必須通過安全認證並清楚標註,2028 年起不合規產品將禁止出租,以防火災與電氣事故。

AB 1777 法案:加強自動駕駛車輛監​​管,允許警方對自動駕駛汽車製造商發出違規通知;自 2026 年 7 月起,無人駕駛車輛必須配備與急救人員雙向溝通設備。

CHP 強調,民眾應事先了解新法規內容,確保在 2026 年到來前做好準備。該機構表示,其核心使命始終是為社區提供最高水準的安全、服務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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