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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克拉門托訊:

7月20日,加州州長紐森簽署一系列新法,其中由拉坎那達石嶺(La Cañada Flintridge)參議員波坦迪諾(Anthony Portantino )提出的SB 748 提案,獲得通過成為法律。這項關於私立大學校院通行安全的法案 (Trespass: private universities),將更加嚴厲地制止閒雜人員到校園亂逛,違反者將被逮捕。私立大學得以使用與公立學院相關的《刑法典》第 626 條的權利,打擊非法侵入校園的行為。

私立大學南加大(USC)電影學院。 (資料照)龐可陽攝

據介紹,現在的非法侵入法律,在保障私立、非營利性學院和大學校園安全方面是非常欠缺。現在法律無法在校學生、教職員工或更廣泛校園社區的安全和福祉構成威脅時提供有力的保障。

近年來,一些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對根據原有法律處理非法進入私立大學校園的案件時,沒有有效的法律依據。由於缺乏明確的執法法律指導,在許多私立校園社區中,一些不良分子隨時進入,在被通知非法入侵私人領地後,他們雖然可以被要求離開,還是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回來。屢犯者知道他們能夠多次返回這些校園,而不用擔心後果。

公立大學 UCLA校園。龐可陽攝

而SB 748 法案則承認私立的非營利性學院和大學有責任確保其校園社區的人身安全。他們面臨與公立高等教育同行類似的公共安全挑戰,SB 748 通過擴大適用於公立學院和大學以及公立和私立 K-12 學校的《刑法典》第 626 條 ,來協助私立非營利性學院和大學,包括加州的私立,非營利性高等教育部門進行執法行動。

該法案擴大了《刑法典》第 626 條所涵蓋的教育機構的類型,以包括加利福尼亞州的私立非營利性學院和大學。現行法規僅包括公立學院和大學,以及公立和私立 K-12 學校。將私立非營利學院和大學納入《刑法典》第 626 條 ,將為非法侵入私立非營利大學的執法制定明確的標準。該法案承認高等教育的非營利部門具有類似的責任,並面臨與其公共對應部門類似的公共安全挑戰。通過確保有能力在這些學院和大學充分實施非法侵入,它將有助於創建更安全的大學校園。

《刑法典》第 626 條規定 UC、CSU 和 CCC 以及公立和私立 K-12 學校有權發布遠離令並就如何強制非法侵入提供明確指導。例如,如果某人的行為對大學業務造成破壞,學院或大學的代理人可以告訴該人離開。如果此人拒絕,他們可能會被逮捕。如果被告知離開的人在 7 天內回來,他們可能會被逮捕。如果此人反復出現,大學可以與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合作,將校園禁令添加到他們想要遠離的人的緩刑條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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