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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叫做清官難斷家務事!最近熱門話題灣區矽谷家庭財產糾紛事件,從美國加州飆到亞洲!去世的太太沒有規劃好?老公是大家所說的“渣男”?我們不了解事件的全部,不可以亂下結論!中美之間的法律和文化都有極大差異!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思考可能面臨的同樣問題——-遺產規劃及財富傳承,提早妥善安排更是對眾多華人移民家庭的一大考驗!

【美國奧淇宏盛雲星匯】特邀 知名華人律師 George Gao 與您一起分析這次事件,  如何用遺囑, 信託概念等來達到無爭議傳承的目的。遺囑及信託有何不同? 如何結合其他理財工具來做好非爭議傳承及資產配置!

“矽谷事件”的詳情想必大家已經能背下來了,今天就不在這裡贅述,先拋開道德層面的話題,我們從法律層面來看看該如何做好前車之鑑。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了呢?

沒有想到父母- 信託裡沒有體現
信託合法,但是否是女方本意,未知
信託設置有一些漏洞,但是法律是否合理呢?綜合考慮,法律不可能十全十美,至少不是不合理,是最好的選擇
此類情況屬於個案,因人而異
文化差異 – 美國人留給配偶和孩子比較多,給父母相對較少,中美方面有一些文化差異
遺產規劃要做適合自己的

【如果沒有做遺囑或信託,該怎麼辦呢? 】

沒有遺囑或信託 (Intestate)
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 – 共同財產全部歸或者的配偶;個人財產分給活著的配偶,父母,子女
非共同財產州由活著的父母,子女,配偶按照比例分
需要經過法庭遺產認證程序 – Probate (除非沒有任何遺產可繼承)
保險,年金,退休金,聯有的資產除外
若沒有信託,矽谷事件中財產全部歸男方
沒有遺產規劃,會是最壞的結果

遺囑信託規劃

【什麼是信託? 】

信託是只委託人(一個自然人)基於對受託人(一個自然人或者有資格的信託公司),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資產的管理。

遺囑則是指遺囑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指定繼承人對自己的個人財產進行處置和分配,另外,遺囑還擔負之人未成年的監護人的作用。遺囑只有在遺囑人死亡時才會產生法律效力。

信託不需要認證,可以指定受益繼承人
“矽谷事件”沒有做到位的是身後控制,沒有留給父母財產,屬於有缺陷的規劃,因而產生了不盡人意的結果
無意志授權 (植物人)也適用
在加州,有權單獨指定個人財產全部和共同財產一半的繼承(每個州法律規定不一樣)

【共同財產和婚前協議】

加州,華盛頓州,內華達,德州等一些州都屬於共同財產的州,其中加州和華盛頓州是比較典型,而內華達和德州是- Quasi Community Property, 即準共同財產州。

在加州,如果沒有父母和孩子,遺產由活著的配偶全得;有父母和孩子的情況下,共有資產全部歸配偶,配偶最大;個人資產由配偶和孩子分(1/2或1/3)父母是分不到的。美國的繼承法中,配偶權益最大,子女其次,父母對子女並沒有天然的繼承權,在無遺囑繼承的情況下,遺產無法【逆向繼承】即留給自己的父母:

繼承贈予,婚前財產,信託收益等為個人財產,講不清的為共同財產
婚後債務只能牽扯共同財產
婚前協議和婚後協議界定個人財產和朱愛武以及它們產生的變形和收益
遺產規劃 – 可以做到全部的個人財產和一半共同財產指定受益人;配偶的個人財產和另外一半擁有的共同財產無權制定
“矽谷事件”主角做了規劃,若沒有做,會全部歸男方

【非共同財產州的情形】

在非共同財產州,遵循Equitable Distribution 即公平分配夫妻婚後共有財產(並非像共同財產州一樣50-50分配);夫妻婚前各自賺取的財產為其個人財產
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差別:在共同財產州,配偶在對方個人財產的權利,無論活著的配偶是否有財產,都有權選擇比例繼承;
個人壽險,退休養老金,父母信託基金的受益人除外;
例外,背棄一年以上,離婚案,信託基金受益
婚前婚後協議可以改變
多地財產的,以去世地州法律為主
用孩子名義買房子,可能被配偶分去- 如何規劃:父母設立信託,孩子為受益人
“矽谷事件”若並非發生在加州,女方可以單獨做信託,共同財產的一半放到信託裡面,會拿到超過20%

【信託和遺囑的功能】

“矽谷事件”提醒,沒有遺囑信託,結果會更糟糕,會全部被配偶繼承
遺囑信託都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是遺囑需要法庭認證和繼承,信託則不需要
信託可以身後繼續控制
未成年小孩監護人,失去意志授權人指定
特殊需要,領取社會福利繼承人受益不受影響
信託保護隱私

【遺囑規劃中的信託種類及其作用】

生前信託:避免法院程序繼承,保護繼承人,繼承控制
家族時代信託:省遺產稅,多代傳承規劃,資產保護
人壽保險信託:省稅,繼承控制
設立人信託:省稅,資產保護
外國人信託:外國人或新移民省稅,資產保護
慈善信託和基金會:省稅,慈善,傳承
“矽谷事件”只牽涉最常見的生前信託 – “渣男”在聲明中提到設置了family trust,據推測大概率為生前信託(Living Trust) ,就是可撤銷信託(Revocable Living Trust) 共同生前信託的委託人一般是夫妻雙方,並會共同來擔任受託人,在這個事件中,“渣男”提到自己的受益比例只有20%,但兩個孩子並未成年,這就引發了一個隱患:當其中一位受託人去世後,如何約束在世的另一位受託人,來保證不侵犯到信託受益人的權益呢?

【信託設立中註意事項】

受益人的界定,要考慮是否有婚外的孩子,再婚的情況,孩子的配偶,以及父母
受益人的特殊需要,比如是否需要特別照顧
如果給到受益人,要加以合理控制
Trustee – 信託管理人的選擇 – Trustee 的選擇一定要慎重,如果是選擇孩子,在合理控制上有一些潛在的問題
先後去世情形 – 夫妻的情況
繼承管理上要有一定邏輯性,不留漏洞,避免引起爭議
家庭情況變化後,務必記得更新,共同財產到非共同財產的搬遷,要注意財產分配的更新
要找有經驗的專業律師來進行專業的規劃,避免網上找非律師
要注意語言文化的溝通,最好是可以與律師直接溝通
“矽谷事件”警示:即使你是簡單的家庭,也要考慮周全

【遺產規劃中的配套補充】

公司持有財產是財產持有的有效方式,但主要起到隔離保護作用,不能傳承
婚前婚後協議有效,但要雙方自願簽署,即使簽署,不能傳承
美國以外資產通常要另外規劃
除非遺產給配偶,搬遷後更新已有信託
與孩子聯名或完全用孩子名義設置資產的弊端 – 在美國買房子,如果用孩子名字,或者聯名,孩子完全有權利自己處置,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資產轉移稅
設立人和受益人可以在國外
利用人壽保險,最大化遺產繼承,省稅,保護
慈善捐贈省稅
形勢變化下的保護,比如戰爭等
搬遷後調整
新技術,新財產形式,比如數字貨幣,數字資產,虛擬現實資產等

雲星匯最後,美國奧淇國際金融,美國宏盛保險與理財總裁兼CEO 黃海蒂女士從人壽保險規劃方面做了一些補充:在你的信託和遺產規劃已經做的非常周全情況下,如果希望兼顧到父母,可以通過購買人壽保險並將受益人設立為父母。但是不能僅僅設立父母為100%受益人,在加州,是會受到配偶的挑戰。黃海蒂女士建議,可以將被保人設立為自己,而保單持有人是父母,保費也是由父母來繳納。父母若沒有收入來源,可以每年以贈予的方式給父母一定的資金,從而來作為人壽保險持有人來購買人壽保險的保費資金來源。

另外雖然壽險,年金,退休規劃可以自由指定受益人,但是在加州或者其他共同財產州,受益人必須包括配偶或者要求配偶填寫一個“放棄其受益人權利”的表格。更改受益人表格在共同財產州,也是需要配偶簽字。

“矽谷事件”在情感以及道德倫理上,採取這樣極端的行為令人難以接受;但同時這件事情也讓我們意識到了提前設立遺囑、信託等財產分配文件的重要性,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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